邦彦技术: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 2023-06-06 19:09:03
  • 来源:证券之星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日为2023年6月5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以2023年6月5日为授予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

独立董事:吴申军、柴远波、桂金岭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南非包装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13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